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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0 April

    不知命,无以为君子。

    文集:客游天地间  作者:云尘子

    此语出于《论语·尧曰》,意思是说,如果不知道命运,也就不能成为君子。我们的认识错误往往在于对“知命”的理解。我们一说到“命”,马上就想到“宿命论”,马上就想到“迷信”、“消极”,因此,好象“知命”也就是“向命运低头”,也就是“不思进取”,实际上这完全是误解、曲解。“命”是“命运”的简称,所谓“命”是与生俱来、一出生就已确定了的东西,这是由具体的时间和空间而决定的东西;所谓“运”是随着时间与空间的变化而不断改变着的东西。我们现在流行的说法是“命运掌握在我们手中”,是“有志者事竟成”,是“一分汗水就有一分收获”,似乎只要我们努力就一定能改变命运,就能改变一些,我们这么说的目的是为了鼓励人们去努力做事,却不知道这样一来就片面夸大了人的作用,背离了中庸之道。关于“命”,我们可以说,一个人出生时是男是女、是黑人、白人或者黄色人种等等,是我们自己能决定、能改变的吗?仅以性别而言,现在科学很发达了,可以做变性手术,那是后天的改变,但是如论这种改变多么成功,无法改变的是激素、心理等等。再从历史上来看,孔子当时周游列国不是努力了吗?但是,仍然是“道不行”;屈原也努力了,结果是“信而见疑,忠而被谤”;苏轼也努力了,但是仍然是一生坎坷。所以,君子应该知道命运的存在,否则不足以成为君子。知道命运的存在以后怎么办?假如说为命运而沾沾自喜或者沮丧颓唐,那也不叫君子。孔子“知其不可而为之”,这是先师的做法。也就是说,不是因为必然会成功才去做,而是因为该做、能做才去乐观而积极地去做,至于最后是否成功,那不是我们所能说了算的。君子只管做好每个此时此刻该做的事,那么也就会终生无悔。如果我们先去想未来是否会成功,志在必得,那么,一旦失败便会怨天尤人或者自暴自弃。

    道不同,不相为谋。

    文集:客游天地间  作者:云尘子

    此语出自《论语·卫灵公》,是孔子所说。列出这里这些被认为是儒学弊病的句子的那位朋友说:“道不同,也应谈判、妥协、合作才对!”我们来看看前人是怎么解释这一句的。第一种解释,朱子《论语集注》中说:“不同,如善恶邪正之异。”这里是把“道不同”理解为道德修养方面的邪与正,两者就好象走向相反方向的两种人,他们不可能有共同语言,因此,不可能谋划到一起去,就像警察与罪犯不能一起谋划事情一样。清朝的黄式三《论语后案》中说:“君子与君子有时意见不同,行迹不同,而卒能相谋者,其道同也。此言道不同,指异端小人之贼道者。”这种说法,与朱子之说基本相同,也是指“善恶邪正之异”来说的。第二种解释,宋朝的邢昺说:“若道同者共谋,则情审不误;若道不同而相为谋,则事不成也。”(《十三经注疏》)这种说法虽然也可以像朱子所说的那么理解,但是也可以把“道”不同理解为具体的职业技术不同,“如射与御(射箭与驾车),各精其事,不能为谋”(钱穆《论语新解》)。这种说法也能讲得通。第三种解释,《史记》中所引的孔子之语:“道不同,不相为谋,亦各从其志也。”张岱《四书遇》解释说:“谓天下道理,原是如此,自然不相合一。苟得于道,何必强求其同?”这种解释是说,天下道理本来就不同,如果能得道,那么,不必强求完全相同,各自按照所得的“道”去做就行了。这种解释就好比说老子、孔子、释迦牟尼所得的道不同,但是,都是得道的人,他们不必互相商量,却可以各自按照自己所得的道去做。不过这种说法不符合“天不变,道亦不变”、“一阴一阳之谓道”的意思。因此,在这三种解释之中,最好的还是第一种解释。如果按照第一种解释,那么,善恶邪正之间是不能妥协、合作的,至于说谈判,恐怕不能叫做“谋”。

    利不百,不变法;功不十,不易器。

    文集:客游天地间  作者:云尘子
    此语出自《商君书·更法》,是杜挚所说。当时,秦孝公要变法,商鞅大力提倡,大夫甘龙、杜挚反对。杜挚曰:“臣闻之,利不百,不变法;功不十,不易器。臣闻法古无过,循礼无邪。君其图之。”因为近代以来,中国遭遇“三千年未有之大变”,所以,法家的变法主张得到空前重视,在此情况下,几乎出现了舆论一边倒的情况,也就是说,夸大了变法,而忽视了继承。按照矫枉过正、物极必反的原则来说,是必然现象。但是,当我们现在社会平定下来之后,如果再一味地强调变法而忽视继承,将会造成对华夏文化的极大破坏。孟子曾说,孔子是圣之时者,因为要“与时偕行”,所以,孔子并不反对变法。但是,有一个必要的前提,那就是变法必须有利于民生与民族,这也就是仁德的原则。需要注意的是,利民生和利民族这两者之中,以利民生为第一原则,以利民族为第二原则。假如说变法是有利于执政者而有害于民生,那么,这种变法,恐怕绝对不是孔子所主张的。其次,变法必须慎重,因为法的相对稳定是民众安定的前提之一,朝令夕改必然导致百姓无所适从,《周易·革·六二》爻辞说:“已日乃革之,征吉,无咎。”张尔岐《周易说略》说:“六二柔顺中正而为文明之主,德可以有革也。有应于上,势足以有革也。然革终非可轻议者,占者当从容相审,至已确然可革之日,然后革之,则其所行有更化之吉,而无纷更之咎矣。”所以,杜挚所说的“利不百,不变法;功不十,不易器”,是符合孔子学说的,而且是有道理的。变法必然导致暂时的混乱,但是,如果变法能使民生、民族获百倍之利,那么,才不至于得不偿失;一种器物既然已经成形,毁坏它便会造成浪费,而且产生垃圾,所以,如果如果要替代某个器物不能产生十倍的功效,那么,尽量还是不要更换。这不仅是为人着想,而且也是为天地着想。这种观念正是我们现在所迫切需要提倡的。